龍族管理原則

2003 / 3 / 6
一、針對違犯以下管理原則之處罰制度,將統一採行警告記點制,詳細處理方式如下所列:
[一點]:GM將會給予警告,並將其帳號停權兩天做為處分.
[兩點]:GM再次給予警告,並將其帳號停權十四天做為處分.
[三點]:帳號永久停權.

二、除了惡意PK警告點獨立紀錄之外,其餘各管理原則之警告點將合併計算,並且永久列入紀錄。(惡意PK警告點部分,請見PK管理原則)

Example: 玩家 A 於 3/29 使用加速器,當場將被記兩點警告點,並停權 14 天.而於 6/12 玩家 A 違反 PK 管理原則惡意 PK,則記一個惡意PK警告點,因為惡意PK初犯,將處以停權兩天做為處分.
Example: 玩家 B 於 4/4 使用系統 BUG 破壞遊戲, 被記一個警告點,並處以兩天停權.在復權後,玩家 B 再次於 4/20 使用加速器,則此時加記二個警告點,並因累計滿三點處以永久停權作為處分.

按照系統停權時間的基本設定,當執行停權時,將會從當天的 24:00 開始計算停權天數。
ex:玩家 A 在 3/06 15:00 時,因為惡意 PK 初犯,遭線上 GM 停權兩天,因為系統時間設定的關係,停權時間將從 3/06 15:00 至 3/08 24:00


補充(2003/9/3)
1.若在遊戲內以任何方式蓄意複製物品的行為,經確認屬實後,將予以永久凍結帳號。
( 龍族各項物品皆有獨立序號,若物品之間有相同序號,即視為複製)

2.有關申訴案件的處理,若當事人未於凍結帳號後14天內寫信至drgm5做申訴動作者,我們將不接受該玩家的申訴案件。

3.有關錯亂回溯案件的處理,若當事人未於錯亂回溯發生14天內至龍族首頁的玩家問題回報填寫者,我們將不接受該玩家的案件回報。


龍族外掛程式或其他惡意破壞系統行為管理原則

本遊戲禁止一切可能破壞遊戲平衡、影響其他玩家權益及造成不屬於原先設計範圍效果之行為.
1.禁止使用任何導致遊戲封包傳輸速率異常之程式, 以及從事以任何手段導致週邊區域 陷入嚴重延遲以獲取自身加速之行為. 若玩家違反時, 將記予兩點警告點. 若GM現場 勸導不聽, 則可當場加記一點警告點.

2.禁止玩家使用任何的封包修改工具與程式修改本遊戲之傳輸封包. 若玩家違反時, 將 記予三點警告點, 永久停止對於該帳號之服務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3.允許使用滑鼠連點程式, 但是玩家必須在電腦螢幕前進行遊戲. 若經GM查證玩家不在 電腦螢幕前進行遊戲, 則該角色視為機器人角色( Robot ), 將予以強制離線處分或強制移動至競技場預備區.若經證實玩家同時觸犯第一或第二條之行為時, GM必需強制該角色離線後始得在再行計算, 不得於未經告知之情況下逕行累計. (2004/3/15修改)

4.禁止利用任何系統 BUG 對遊戲惡意破壞, 違者將視其嚴重程度記予一到三點不等之警告點.

Example: 玩家 A 於 5/13 在戰技訓練場,掛網使用機器人(人不在電腦前),並使用加速. 此時 GM 應強制玩家 A 離線,並予以紀錄使用加速器,記予兩點警告點.
Example: 玩家 B 於 6/19 使用加速器被 GM 查獲,經 GM 現場勸導無效, 仍然繼續使用加速器.則此情形按照本規定將因使用加速器(兩點警告點),與現場勸導無效(加記一點警告點),直接處以帳號永久停權處分.


龍族異常物品處理方法

2002 / 11 / 28
當查知玩家帳號內,有角色持有異常物品時,將主動暫時凍結該帳號之使用權並依照其註冊資料寄發E-Mail通知,待帳號持有者回覆。
確認後,將對其持有異常物品進行清除後解凍。但該帳號若明顯以非正常方式產生異常物品者,則不適用上述處理方式。


公會管理原則

2002 / 10 / 07
造成其他玩家混淆的公會、角色將受到處份

若公會名稱、會徽或職稱有造成其他玩家混淆、無法辨識是否為龍族官方成員的可能性時,不論其動機,經玩家舉報或GM親眼目睹後。不論其公會會長是否在線上,於發信警告該會長後六小時內若未進行改善者,將暫時凍結該帳號進行公會強制解散(需一個工作天,若於假期期間,則將被凍結至一般上班日)。
同一帳號若有再犯者將不再進行警告,即行處理。

公會會長角色將公布於網站討論區並計點一次並依其總點數進行停權。此規定將於2002/11/01正式實施。
可能遭處份公會名稱/會階範例:
龍族GM
龍族G.M
龍族G M
龍族嚮導
亞色斯GM
亞色斯G.M
亞色斯G M
亞色斯嚮導
龍族GM
亞色斯GM
(包含中間僅以普通玩家可能無法辨識之特殊字形區隔之以上類似組合,如:尼林GM 之全/半型、大/小寫文字皆於限制當中)
此外,與以下兩公會會徽相同或類似到足以造成他人混淆者亦於限制之中。 (附圖)

    
龍族GM              嚮導公會會徽

另,公會會徽若使用以一般社會觀點認定為猥褻物之圖片者,因涉及”公然陳列猥褻物品”。若經玩家回報或線上GM親眼目睹後,亦比照辦理。

有鑑於近來又出現數件惡意玩家冒充官方進行詐騙之案件,若角色名稱有造成其他玩家混淆、無法辨識是否為龍族官方成員的可能性時,不論其動機,經玩家舉報或GM親眼目睹後,將不經通知,於記錄後強制刪除。對該使用者不提供任何形式之補償或補救措施,若使用角色誤刪服務回復後再度遭刪除亦同。
其帳號內所有伺服器中之角色名稱將公布於網站討論區並計點一次,並依其總點數進行停權。

此規定將
於2002/12/01正式實施,實施期間前2002/10/15 00:00前出生,所有可能遭處份之角色皆可主動提出改名要求。(不收取任何費用)有此需求者請利用龍族官方網站的玩家問題回報提出申請。
可能遭處份角色範例:
CM001
GMOO1
G.M001
G M001
CM001
GM001
GMOO1
G.M001
G M001
(包含中間僅以普通玩家可能無法辨識之特殊字形區隔之角色名稱,有可能與現行線上GM混淆者,全/半型、大/小寫文字皆於限制當中)


邊境戰期間管理原則

2002 / 11 / 18
因部份玩家於邊境戰期間以非參戰角色阻擾其他玩家進行,對於此種行為,線上GM未來將採行此種做法。

實行日期:2002/12/01 起,邊境戰時段涵蓋範圍
實行地點:修多恩河、修多恩山谷、雷諾斯市外部、卡拉爾村、大叢林及賽多拉斯等六張地圖(邊境戰範圍,除了"大草原"外其餘地圖)

在大草原的類似狀況,由於可藉由各國不參戰之平民自行排除,線上GM將不予干涉。

實行方式:線上GM接獲本國玩家舉報邊境戰期間,有使用平民或幽靈對道路進行封鎖妨礙他國玩家進行邊境戰活動時,初犯者予以口頭警告並要求對方撤離該處,無回應或拒絕配合者視同該玩家目前不在電腦前,將強制該玩家離線。

第二次再犯者則於信件告知後強制移往下列地點
拜索斯:賀坦特城 (218.5)
傑彭 :男爵宅邸一樓(30.35)
伊斯 :大溪谷 (550.50)

同一日內三犯者,於信件告知後,處以不記點停權兩日之處份。

邊境戰管理原則補充(2003.3.5)
為避免部分玩家在邊境戰結束之後,仍在他國國境內逗留,造成不必要之糾紛。即日起,只要線上 GM 收到玩家舉報邊境戰後仍在他國領土逗留者,經查證無誤後將強制該玩家離線。


龍族 PK 管理原則
(本管理原則不適用於包含華倫查等標明為"PvP"之伺服器)

2003 / 3 / 6
1. PK ( Player Kill) 為遊戲行為的一部份,原則上戲谷並不干預玩家間的PK行為,但為維護多數玩家的權益,惡意PK是被禁止的。GM將會對惡意PK 做出處理。線上GM將採取現場搜證及查閱玩家PK記錄兩種方式。

2. 同國籍角色之間的互相戰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時,將被認定為惡意 PK. 回報者及被害者若經查證亦同時有違反惡意PK規定的情況,則一併進行處罰。

(a)同一個遊戲角色於同一地圖內連續 PK 三次以上.
(b)在同一地圖同時或連續 PK 五個不同的玩家以上.
上述(a)(b)部份僅限受害玩家本人投訴,不接受其他玩家代理,當線上GM收到受害玩家本人投訴,即進行處理,線上GM可藉由相關記錄查詢(連續PK五人之惡意PK,五人之中只要其中一人投訴,線上GM即接受其投訴)
(除下述4~7點所述之特殊時段、地點外不論其原由皆適用以上規則,包含通緝榜單等)

3. 以上各種惡意PK之行為,經 GM 查證屬實後,將登記一點惡意PK警告點作為處份,處罰方式如下:

惡意PK初犯:GM將會給予警告,並記一個惡意PK警告點停權兩天做為處分。
惡意PK二犯:GM再次給予警告,並記第二個惡意PK警告點停權七天做為處分。
惡意PK三犯:GM再次給予警告,並記第三個惡意PK警告點停權十四天做為處分。
惡意PK三犯以上者,在加記一點惡意PK警告點後,一律停權二十一天做為處分。

4. 中立地圖,如大草原、競技場及其預備區、各中立洞窟及國戰地圖等皆不受惡意PK規定管制。

5. 玩家回報惡意PK的有效追訴期為GM收信起,前推八小時內的所有PK行為,逾期部份則不列入計算。邊境戰期間(PM22:00~24:00),以下地圖將不受惡意PK規定管制。修多恩山谷、修多恩河、雷諾斯外部、卡拉爾村、大叢林、賽多拉斯 。

6. 華倫查伺服器,以及以後標示為PVP( Player VS Player )之伺服器均不受惡意PK規定管制。

7. 不同國籍玩家之間之PK不受本規定管制

8.惡意PK一經舉報並受理後,則不論其發生原因及結果,不接受撤消之要求。

9.若投訴玩家無法提出足以調查之資料(時間、地點、殺害者名稱)或超過有效追訴期,線上GM有權拒絕受理其投訴。

10.若因實際狀況及遊戲設定變更等需求,相關規定將隨之進行增修,並於公佈後實施。

Example: 玩家 A 於灰色山脈主動攻擊殺死玩家 B,並連續將其復活再殺死三次以上, 此種行為將被視為惡意 PK,記予一點惡意PK警告點處份。
Example: 玩家 C 跑到食人花區,施放五格雷擊術, 殺死了五名以上的其他玩家. 此種行為將被視為惡意 PK,記予一點惡意PK警告點處份。
Example: 玩家 D 利用通緝榜單連續殺死玩家E 三次以上,此種行為將被視為惡意 PK ,記予一點惡意PK警告點處份。
Example: 玩家 F 利用召喚或馴服的寵物對玩家G 連續殺害三次以上,此種行為將被視為惡意 PK行為成立 ,記惡意PK警告點一點處份。
Example:玩家A因玩家B有100NK而對玩家B連續PK三次,此種行為將視為惡意PK,記一點惡意PK警告點處分
Example:玩家A-C與D-F進行混戰後,若玩家B對玩家D-F進行舉報,則調查對象為B、D、E、F,以上所述玩家若涉及惡意PK即進行處罰。
Example:若GM於AM03:00接到玩家之惡意PK投訴,追訴期限即為前日PM07:00之後至當日AM03:00,期間涉及邊境戰之地圖於戰爭期間之兩小時將不列入PK記錄範圍,亦不延長追訴時間。


龍族帳號資料保密原則

1.龍族使用者的帳號與密碼,請玩家自身務必妥慎保管.
2.GM不會在遊戲內跟玩家索取帳號與密碼,請玩家務必注意.
3.在遊戲進行中,請使用者妥善保管自己帳號密碼,勿給予其他玩家使用.
4.若玩家帳號遭盜用,我們將不負責賠償任何損失.請循以下方式依司法途徑解決.

到各縣市警察局「電腦犯罪偵防組」報案,
將帳號及被盜用時間詳細告知電腦犯罪偵防組,並取得「報案證明」
我們將會完全配合「警方-電腦犯罪偵防組」並提供盜用者相關記錄,
即可將盜用者移送法辦, 否則我們是無法把會員的任何個人資料給予任意第三者查詢的。


防止帳號盜用小技巧

有時候並不是所謂的駭客利用高超的技巧來竊取你的帳號密碼! 只要自己小心一點,便可以預防密碼被盜用了!
在這裡提供您幾個小祕訣:

1.在網咖或是有共同電腦的地方,請謹慎使用自己的帳號密碼,不要給其他人看到。
2.經常更換你的密碼,密碼也不要取得太簡單,才不會讓別人有機可趁。
3.不要把帳號任意出借給別人,以免密碼外洩!

如果有人假借龍族gm或是工作人員的名義,向您要帳號密碼或身分證等資料,-請千萬不要給-以免發生帳號被盜用的狀況,如果您有問題要請GM處理,我們只會需要您的帳號即可~

我們目前的做法是是以 CD-KEY 為主,身分證為輔,來確認玩家身份.. 如有帳號所有人身份上的認定問題或是帳號盜用問題,我們會把該帳號停用..並請當事者雙方於一周內提出對該帳號持有的具體證據, [龍族 cd-key] 或是 [身分證影本 ] 來驗明正身,經客服中心確認無誤後,我們會將帳號歸還給原帳號持有人。

若您在龍族註冊時,所填寫的是不實資料,也提不出具體的證據,我們將中斷您對該帳號的使用權

若因帳號被盜用所造成的任何損失,請您自行負責,我們將無法提供您任何賠償


龍族停機補償原則

2002 / 01 / 31
1. 若發生龍族全數伺服器同時均無法提供服務的狀況,將依下列原則實施補償:
(a) 月費制:若當週全數伺服器下線時間超過24小時,每超過6小時,將給予月費制玩家延長一天的使用時間作為補償。
(b) 半日制:除每週四的例行性維修時間外,半日制玩家在其12小時的遊戲時間內,若因全數伺服器下線時間累計超過6小時,將給予點數20點的賠償。
2. 以上所述的下線時數僅以龍族全數伺服器同時下線為準,個別伺服器下線與帳號管理中心下線不在此範圍之內。
3. 停權玩家於處分期間內,龍族不對伺服器下線做任何補償。
4. 龍族將於每週四固定下線維修時段實施補償。(若有特殊狀況,亦可能移往其他時段處理.若為此狀況,則將另行公告之)


龍族資料回溯處理原則

一、資料錯誤種類與定義:

種類
定義
玩家回報方式
GM處理方式
資料回溯 同一角色回溯至之前的進度 登記至玩家問題回報介面中的「資料回溯」頁 依系統紀錄修改
國籍錯亂 角色除國籍資料外一切正常 登記至玩家問題回報介面中的「角色錯亂」頁 重置角色國籍設定
角色錯亂 角色名稱未變,但是職業屬性技能裝備變成他人的角色 登記至玩家問題回報介面中的「角色錯亂」頁 以最後之正確角色備份資料覆蓋
角色消失或增加 帳號中某個角色消失、或是多出某個角色 登記至玩家問題回報介面中的「角色增加或消失」頁 修改資料庫
帳號錯亂 帳號不能登入、密碼被改、帳號中的角色變成別人的或是其他帳號狀況 請通知線上GM或客服中心處理 修改資料庫

二、玩家回報須知

(1) 資料回溯

a . 請在首頁的《玩家問題回報》介面的「資料回溯」頁上回報你的帳號、角色名稱、回溯前最後一次登出/入的時間地點、回溯後第一次登入的時間地點,以及被回溯的詳細資料(被回溯從幾級到幾級等)。
b. GM將會針對你的資料查閱系統紀錄,若系統紀錄顯示玩家遭遇回溯,則 GM 將會幫玩家回復資料(以系統紀錄為準)。
c. 若在系統紀錄中無法查證,則GM將無法為你修正資料。


(2) 角色錯亂/角色消失或增加

a. 請在首頁的《玩家問題回報》介面的「角色錯亂」或「角色增加或消失」頁上回報你的帳號、角 色名稱、發生錯亂前最後一次登出/入的時間地點、發生錯亂後第一次登入的時間地點,以及資料錯亂的詳細資料、以及消失的物品名稱數量。
b. GM將會針對你的資料查閱系統紀錄,若系統紀錄顯示玩家遭遇資料錯亂,則 GM 將會幫玩家回復資料(以系統備份為準)。
c. 回復資料的處理是以之前正確的資料備份覆蓋您錯誤的人物資料,因此我們無法保持您錯亂之後的等級資料。
d. 為了保持資料庫穩定,除非資料再度發生錯亂,否則我們在一星期內不接受已經以備份資料覆蓋之玩家的再回復申請。

(3) 帳號錯亂

a. 請通知線上GM或客服中心處理,回報您遇到的狀況、發生的時間、您角色所在的地圖位置以及您的帳號密碼。
b. 我們將會幫您排進處理名單之中,敬請稍候。

三、原則上,我們將會依照「先申請先處理」的方式,將您的資料登記至我們的處理名單之上,由於我們人力限制,我們沒有辦法馬上幫您處理,實在抱歉。

四、注意事項:

a.自行誤刪角色者將不予以受理.若經查獲將不再受理角色之各項申請事務
b.因自身失誤所造成之損失(如點數加錯)亦不在受理範圍之內。

五 、錯亂點數補償方式:(2003/7/25)
若玩家因各式資料錯亂而導致無法正常進行遊戲, 為補償玩家的損失,特訂立點數補償原則,並於公告日起生效。(補償無天數上限,不包含玩家問題回報單送出當天,也不包含例假日)

處理時間
半日制
月費制
1∼3天(例假日不計算)
補償 20點
補償 3天
4天(例假日不計算)
補償 40點
補償 4天
5天(例假日不計算)
補償 60點
補償 5天
5天以上(例假日不計算)
以此類推,上限100點
補償天數無上限

六、回報單追溯期限(2003/9/3)
有關錯亂回溯案件的處理,若當事人未於錯亂回溯發生14天內至龍族首頁的玩家問題回報填寫者,我們將不接受該玩家的案件回報。

七、「角色資料回溯」不補償說明(2003/9/18)
若玩家角色因系統問題造成經驗值或戰技回溯,填寫回報單後,可以繼續正常進行遊戲,回溯資料的復原不會影響玩家進行遊戲。因此若玩家遭遇到了「角色資料回溯」問題,回報問題後,請繼續進行遊戲,同時也將不進行點數或天數等相關補償。

 

龍族各類虛擬物品發放原則(自 2003/05/22 起實施)

玩家若於官方舉辦的活動或購買的產品,達到獲得虛擬物品的資格,官方將於公告的發放日(通常為每週四固定維修時段後),將名單(註)輸入系統,由系統來統一發送,玩家領取物品前,請注意下列事項:

(1) 對同一物品於同一個帳號,系統一次只發放一個,同一帳號一次最多可同時領取五個不同的物品,物品經領取後,若還有其他未發送的物品,系統將依循此規則,於每日 07:00 AM 進行發放作業。

(2) 領取物品帳號,在每週固定維修後的第一個登入角色,將自動領到系統所發放的獎品,請玩家仔細選擇要領取獎品的角色和伺服器(若選錯角色或伺服器,恕不負責)

(3) 在系統下線進行贈品發放之前,請務必確定領取的角色的背包物品欄還有足夠的空位。

(4) 贈品經領取後,若在遊戲中遺失,請依循物品消失管理原則進行處理。若遊戲中發生被竊情況,龍族官方將不協助找回。若是因帳號被盜用狀況,經玩家報案後,龍族官方將全力配合警方提供資料。

例:帳號AA因參加多項龍族活動,當週可獲得一枚翼戒、兩片祝福之葉與三顆纏絲瑪瑙,假設當週的維修時段為星期四,在輸入贈獎名單後,系統將隨即發送一枚翼戒、一片祝福之葉與一顆纏絲瑪瑙,經登入領取後,系統將於隔日 07:00 AM 後,再發送一片祝福之葉與一顆纏絲瑪瑙,待領取後,系統將於再隔一日的 07:00 AM 再發送剩餘的一顆纏絲瑪瑙。

為便利玩家查詢個人的物品發放狀態,新增「查詢寶物發送狀態」網頁,玩家可查詢『等待發送』和『已發送但未領取』的物品狀態。

註:物品發放的名單,通常為每週二24:00進行統計。如為特殊活動贈獎,則會另行公佈告知。

本文之所有說明暨所介紹之遊戲內容與程式僅供參考。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
實際遊戲內容與程式,悉以實際上線為準。